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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石镇
【信息时间:2018-03-10 】【字号 】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

花石镇位于禹州市西北部,北与登封、新密毗邻。西与方山镇搭界,西北与苌庄乡接壤,东北与顺店镇相连,镇政府所在地距禹州市市区22公里;S237线(许洛公路)、S325线(彭花路)、永登高速公路、禹登铁路穿境而过,位置优越,交通便利。镇域总面积约72平方公里,辖33个行政村,268个村民小组,总人口6.29万,镇政府驻地建成区4.2平方公里,人口8300人,耕地面积5.05万亩,素有“许昌西大门”之称。

    一、政府工作职能:(1)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、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,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,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,搞好商品流通,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,抓好招商引资,人才引进项目开发,不断培育市场体系,组织经济运行,促进经济发展。(2)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,部署重点工程建设,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,水利设施的管理,负责土地、林木、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,做好护林防火工作。(3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文化教育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,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,取缔非法经济活动,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,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。(4)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,完成国家财政计划,不断培植税源,管好财政资金,增强财政实力。(5)抓好精神文明建设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提倡移风易俗,反对封建迷信,破除陈规陋习,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。(6)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   

    二、机构内设三办四中心:

    镇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能镇机关统一设置三个综合性办事机构,名称统一规范为:党政办公室、社会事务办公室、经济发展办公室。   

 党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能:承担纪检、组织、宣传、统战、武装、人大、政协、老干部、信访等党务性工作;承担统计、财务、物价、人事、文秘、档案、民族宗教等政务性工作;承担妇联、共青团、工会等群团性工作。

 社会事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能:承担劳务经济、劳动保障、民政、科技教育、卫生、体育、文化、环保、旅游、国土、村镇建设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综合治理、广播电视、残联等社会事务工作。

 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主要职能:承担工业、农业、水利、乡镇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、公路交通、安全生产、商业供销、金融、电力、通信等经济工作。

 镇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: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4个中心,全部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。即:农业服务中心、文化服务中心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。

 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: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生产,农业机械化管理,发展畜牧业以及林业工作的法规、方针和政策;开展科技学习技术试验、示范,进行技术培训、技术承包、信息服务,引进新技术,新成果,传递农业新科技信息,反映农事动态,总结先进经验,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。

    文化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:为发展农村社会文化事业服务,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文化、广播电视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普及文化知识,管理社会文化事业,运用多种文化艺术手段,对广大群众进行两个文明建设宣传教育,配合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,播放广播电视节目。

 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: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村镇建设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、协助政府制定村镇发展规划,依法对村镇房屋进行监督、检查和管理。

 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: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;宣传人口理论、避孕节育、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,承担育龄妇女避孕、节育、保健和优生技术服务;对村、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。

 市派驻机构四个:财政税务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、派出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市财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公安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